吃 乐 卡 使 用 条 款


吃乐卡的持有人在吃乐盟的签约打折商户消费时,可以享受打折优惠。有关使用条款如下:

   1、发卡即可使用,但持卡人需要在发卡后7天内登录吃乐盟激活卡片,才可以继续享受优惠和折扣;

   2、持卡人应该按照商户的规定,在结算前出示卡片,享受打折优惠;

   3、持卡人可以在吃乐盟上查询签约商户的信息,查询卡片的有效期,激活卡片,挂失卡片;也可以在吃乐盟上利用会员专区和其他栏目,进行投诉、留言、建议,申报和兑现积分,以及享受吃乐卡的会员服务;

   4、吃乐盟提供的印刷品为会员提供方便,但印刷品的更新周期较长。当商家的营业状态、折扣、条件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时候,将尽快在吃乐盟上更新,并以网上的信息为准。

   5、吃乐盟是消费者和商户之间信息传递和互动的平台,对于消费者和商户产生的具体交易行为、约定、承诺,以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,各种纠纷,吃乐盟及其所有者不承担责任。

   6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,吃乐卡有效期为一年,有效期结束前,持卡人如希望延长有效期,应续交使用费。有效期结束后,签约商户将不再提供打折优惠。

7、吃乐盟可对本使用条款和其他有关的内容作出修改,由于持卡人的数量、分布等原因,不可能与持卡人事先商量,也不可能事先通知。持卡人可以随时查阅网站上公布的条款,如果发现修改并且表示不同意,可提出异议。如异议不被接受可要求退卡,吃乐盟将按剩余有效期占总有效期的比例,扣除 40% 的成本后,退还持卡人原来交纳费用的一部分。